老刘是一名退休工程师,去年老伴去世了。通过子女介绍,前不久,他与一名丧偶的退休女教师见了一面,彼此都有好感。很快,他们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住到了一起。然而,一起生活以后,两人才发现彼此的性格差异太大,常常三句话谈不拢就大吵起来,互不相让,最后不得不协议离婚。
其实,在老年人当中,这种再婚又离婚的现象有一定的普遍性。由于老年人的社交范围有限,再婚多由别人牵线搭桥,且大多数都是见过几面,双方没什么异议,就去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很少像年轻人那样有较长的恋爱过程。
老年人再婚“不恋爱”,主要和他们的结婚目的有关。老年人再婚多是图个相互照应,对情感质量期望不高。现实中,有的老年人认为不结婚就住在一起不方便,怕外人和小辈笑话;也有的老年人认为生命苦短,恋爱时间长了,婚后在一起的时间就短了,不如干脆一步跨进婚姻大门。
老年人生活阅历丰富,性格特征格外明显,而且可塑性不强。如果两个人性格不合,在一起生活一旦发生矛盾,就很难通融、磨合。因此,老年人再婚前应有一段恋爱时间,让彼此增进了解。如果感觉两人性格不合,就千万不要勉强,以免草率行事酿成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