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刘先生在查询个人信用记录时惊出了一头汗: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显示,家住洛龙区的刘先生曾在偃师市有一笔5万元逾期还款的贷款。
5月14日下午,记者看到了让刘先生“冒汗”的两份个人信用报告:5月11日和12日的“个人查询版”、“贷款明细信息”和“银行异议处理版”、“信用交易信息”,均显示2007年6月,曾有一笔偃师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放的5万元农户贷款。这也是报告中唯一的“逾期记录”,在长达7页的信用报告中除了该项外,其他信息如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出生日期、单位电话、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及职业信息、信用交易信息都是准确的。
从刘先生带回的由偃师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来看,偃师的刘先生的确是在2007年通过该信用社贷过1年期5万元的款,并且到期后延期至2009年。两个刘先生果然是同名同姓,只是住址和身份证号码相差甚远。
16日,我们找到了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负责解决这方面问题的张先生。据张先生讲,人行只负责汇总各商业银行报送的公民个人信用信息,刘先生的这条“错误信用记录”可能出在最初的信息采集上,随着征信系统的完善,这样的错误会最终消除。附上信用社证明,通过电脑系统上报总行审查后,这条“错误信用记录”应该可以更正。不过,这仅有的一次逾期还贷不会影响个人信用。业内人士提醒,个人信用将成为人们的“第二张身份证”。作为公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既要注意维护个人良好的信用,又要看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被留下“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