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郑州日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9月27日发出通知称,我省决定在医保目录中删除含右丙氧芬的“复方丙氧氨酚口服常释剂型”(西药第244号),今后将停止该药的医保费用支付。
据介绍,右丙氧芬为阿片类镇痛药,用于轻到中度疼痛的治疗。然而,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通知,由于含右丙氧芬的药品制剂对心脏存在严重的毒副作用,且过量服用可危及生命,决定将其撤出我国市场。为确保医保参保患者用药安全,我省医保用药叫停含右丙氧芬的药品,删除《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版)中的“复方丙氧氨酚口服常释剂型”(西药第244号)。
省人社厅建议,正在使用含右丙氧芬的药品制剂治疗的患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完成撤药过程;长期使用的参保者,需要逐步减量停药,过渡到其他替代药品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