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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7版:中州·速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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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校受伤,最高可获赔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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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9 月 29 日 星期    【打印】  
孩子在校受伤,最高可获赔30万
今年河南将全面普及校方责任险,每人每年投保5元
  □据 《河南日报》

  孩子在学校里意外受伤,赔偿问题往往引起不少纠纷。9月27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从今年新学期开始,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普及校方责任险,每人每年投保5元,最高可获赔30万元。

  按照规定,我省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特殊教育学校原则上都应投保校方责任险,保险期限原则上为每年开学日即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我省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投保校方责任险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高中、中职学校、幼儿园、普通高校及其他学校投保校方责任险,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制定相关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高中、中职学校、幼儿园保险费均为每生每年5元,普通高校保险费为每生每年8元。投保后,每生每年赔偿限额为30万元。

  据了解,我省从2007年开始在全省中小学推行校方责任险,目前普及率仅有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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