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市创建办接到群众关于“老城区陵园路施工遗留的建筑垃圾没有及时清理,造成尘土飞扬,过往行人苦不堪言”的投诉后,下发第195号整改通知单至老城区,要求9月24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至市创建办。随后,老城区创建办回复“已整改”。国庆节后,市创建办在对群众投诉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老城区对该投诉依然没有整改到位,反映出该区管理部门缺位,“为民创建、持续创建”的意识淡薄,对社会的承诺没有完全落实。为严明纪律,维护创建责任追究的严肃性,经研究,决定对老城区通报批评,并责成老城区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区环卫局分管领导进行效能告诫。责任查究结果必须于10月21日前报市创建办。
希望各单位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为民创建、持续创建”意识,把各级干部思想统一到“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诉求无难事”的理念上来;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要抓紧落实,迅速整改,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以良好的成效取信于民,赢得群众支持,使广大群众对创建工作满意率不断提升。
洛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