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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版:洛阳·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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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老十条” 再添“新十条”
“向人民报告” 本期关注工业
有人又有房 制度要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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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0 月 19 日 星期    【打印】  
有人又有房 制度要上墙
我市180个民政所将恢复建制,百姓办事将更方便
  □记者 武逸民 见习记者 李黎  

  昨日,记者从我市民政部门获悉,我市各县(市)区180个民政所将全部恢复建制。

  2004年,我市各乡镇及城市区街道办事处一级的民政机构全部取消,只设1名兼职的民政工作人员。为彻底扭转我市基层民政工作“没机构、没编制、没经费”的局面,根据省相关部门的指示精神,我市决定从今年8月开始逐步恢复市区街道办事处和农村乡(镇)民政组织。

  据悉,一级乡镇将设5名专职民政工作人员,二级乡镇设4名专职工作人员。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并任命民政所所长。民政所要有不低于5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场所,并建有档案室、救灾物资仓库等必要设施。人员要按照便民、利民和政务公开的原则进行职责分工,工作准则、行为规范、财务管理等制度要上墙公示。

  市民政局局长于建庄表示,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对民政所恢复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进展慢的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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