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燕锋
本报讯 慈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您想为我市的慈善事业尽一份力,向需要帮助的群体送上一份关爱,从今年开始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将会满足您的愿望。
昨日召开的2012年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等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根据该意见,自今年起,每年5月19日我市将号召社会各界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该意见,每年5月19日将倡导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学校和部队干部职工每人自愿捐赠一天的工资收入;生产和经营性企业(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除职工自愿捐赠一日的工资收入外,自愿捐赠一日净利润,多捐不限。
我们了解到,除确定“慈善一日捐”活动,该意见还提出要拓展善款募集渠道,努力吸引更多的善款。同时我市还将开展多种形式的捐助活动,比如积极发展冠名善款捐赠,接受分期捐赠;通过“慈善晚宴”,对向社会公益事业捐赠数额较大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进行褒奖和鼓励;遇到较大自然灾害时,通过“慈善晚会”等号召全市人民捐款;积极与旅游景点等联系,在自愿合作的基础上,将门票收入的一部分捐赠给慈善部门等。
该意见同时对各种募捐行为进行了规范。全市社会捐赠工作由民政部门统一负责组织管理,慈善捐赠工作由经批准成立的慈善公益组织负责实施,举办慈善义演、义卖、义赛等募捐活动,必须报经相应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并到民政部门备案。对借用慈善募捐名义进行非法募资牟利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此外,该意见还提出,自2012年起两年内,全市80%以上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慈善网络,初步形成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慈善组织架构;组建志愿者队伍,制定相应的工作和管理制度,构建覆盖全市的三级慈善工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