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近日,市民李女士持一级听力残疾证乘70路公交车,被司机要求买票。据了解,目前我市公交车司机对残疾人免费乘车的规定执行标准不一致,不久或将出台相关规范。(见本报昨日A15版报道)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残疾人只要持残疾人证,就可免费乘坐城市市区公共交通工具。
李女士持有一级听力残疾证,按照规定自然可以免费乘车。但在现实中,李女士以及有类似情况的残疾人乘车时,是否能免费要看司机的态度,难免让他们感到困惑。
这种情况不光是在洛阳一地出现。我省新修订的《办法》出发点好,但要让政策落到实处,需要各地出台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无细则,难落实,只能执行盲人、警残可免费乘车的老政策,是我省各地公交公司面临的共同问题。
作为市民出行最重要的交通工具——公交车,若也能以免费乘车方式对残疾人出行施以援手,带给他们的帮助无疑是特别实在的,也是特别贴心的。
我市目前共有40余万名残疾人,其中需要办理免费乘车手续者不会是个小数目。做好这件事,需要相当大的工作量,也必将是一个较为烦琐的过程,不免要牵扯到成本核算、意外伤害保险办理、乘车卡办理等问题。具体来说,比如配套资金如何落实?免费乘车的次数如何规定?乘车证工本费怎么收?乘车证如何使用?
有一句老话说得好:不怕慢,就怕站。工作越是烦琐,就越应当早协调,厘清责任,想办法解决,切不可搁置问题。
我们盼望,残疾人免费乘公交车的善政能早日落地,给残疾人的生活添便利,让我们的文明古都更温暖可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