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这几天,媒体连续报道了河北栾城4名听证代表遭报复的事情:20日上午,河北栾城4名市民作为业主代表,参加了由规划部门组织的关于卓达太阳城小学、幼儿园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听证会,并代表100多名业主提出了反对意见。随后,分布在小区不同位置的4人的家,水电都出了状况,“半夜家里的窗户又被砸了,还被泼了油漆,客厅中油漆四溅,门口还扔着死猫!”(5月23日中广网)
针对不断升级的暴力报复事件,最该拷问的是地方职能部门对听证代表的保护作为。
听证会让人发出不同的声音,听证代表却连人身安全都成了问题,组织者要不要负个时髦的“领导责任”?
也许从法理上说,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并无专门的规定来保障听证代表的权益,但治安处罚条例总还在,民法与刑法也还在吧!
这种明目张胆的暴力报复,究竟是谁给的底气?如果法律都保护不了听证代表的底线权益,地方部门该当何责?政府信用与权威是否会斯文扫地?
跳出这场吊诡的听证会,于当今社会而言,有一种品质与权益越来越珍贵,越来越不容稀缺:在公共事件中,对一切不合理、不正当、不公平、不合乎公民价值的行为说“不”。
前几日,还有反腐专家在谆谆教诲我们:事实证明,举报者越敢于实名和公开就越安全。
话音还没来得及三日绕梁,连这种安全系数很高的听证会都弄得如此凶险,试问谁还敢去和更为彪悍的公权“战风车”?
关心听证代表的命运,就是关心我们自己的命运。
听证代表被报复让人犹疑:安全地说“不”,怎能在法治社会成为奢侈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