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在连霍高速偃师收费站出口附近有个凳子,上面放着一个匣子,弄啥的?交警称此处坡长事故多,那是移动测速设备;网友称看着像“逮点”,不严肃。(见本报昨日A12版报道)
路边摆个凳子,上面放个匣子,就开始测速了——交警部门如此“摆凳执法”,多少有点儿不伦不类,招致“逮点”“猫儿腻”的非议,也就在所难免了。
执法者或许有一肚子委屈:高速出口,连续下坡,事故多发,设置移动测速设备,提醒路过司机放慢车速,是为大家安全着想,况且是经过上级审批的,有错吗?
测速当然是没问题的。问题在于,更换摔坏的三脚架有多难?如此测速规范吗?会给过往司机留下什么印象?正是各种疑问,招致人们的非议。
我们知道,现实中,执法的“效率”与严守执法程序之间可能有矛盾。但如果有关部门更看重“效率”或者“结果”,而忽视了那些必不可少的执法程序,反而会提高执法成本,降低执法效率,引发群众的误解,最终伤及执法部门自身形象与公信力。
执法部门的每一次执法,其实都是在向公民进行普法教育,展示法治文明。打消疑虑,减少非议,需要确保执法的“程序正义”。法律赋予执法部门权力,但执法部门不能丢弃与之相伴的“义务”——只有在法定权限内按照程序行使权力,才能让被处罚者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