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6月18日,拥有67万名粉丝的法律学者徐昕发表了这样一条微博:2011年6月20日,郭美美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认证身份在网上炫富,导致红会声誉及获捐额一落千丈,严重侵犯其名誉权,并直接导致巨额经济损失,但红会至今未起诉郭美美的侵权行为。如今,起诉郭美美侵权的诉讼时效即将到期……截至记者发稿时,这条微博被转发5000多次。(6月23日《中国青年报》)
这事情,公众怎么也想不通。
红会多次公开承认“郭美美事件”给其造成巨大损害,甚至郭美美自己也在微博上扬言:“只要红十字会敢动我一根毫毛,我就立即公布红会很多不为人知的贪污内幕!资料我已寄到美国,有胆的你们放马过来!”
对一个跟自己“没有关系”却深深伤害自己,并且屡有“挑衅”言行的人,红会怎么就不对其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呢?
是太谨慎吗?是觉得不值得吗?君不见,红会社监委乃至社会公众都在强烈建议起诉、呼吁调查?
“郭美美事件”早已不是一个人和一家单位的事情了,它已成为公共舆论事件,伤害了公众的感情和利益,大大阻碍了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每个人的心中都难免生疑:不起诉,对新闻不断的郭美美视而不见,真的是因为不敢?红会在“郭美美事件”中究竟扮演着怎样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