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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版:河洛评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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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服务中心要能真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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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7 月 24 日 星期    【打印】  
诉讼服务中心要能真办事
□本报新闻观察员 洛谭
    【新闻背景】 近日,我市17个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完成升级改造,设置案件受理、银行代理、票据结算、卷宗流转、值班庭长等窗口,市中院还设有二审案件受理窗口,确保百姓进入一个厅、事务一站清。(见本报昨日A02版报道)

    常言说,宁可冤死,不打官司。为啥?不怕打不赢,就怕耗不起。

    怕跑路耗时,怕“衙门”难进,怕没人搭理……不少人的忧虑,折射出诉讼流程繁琐、诉讼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降低了人们靠法律武器维权的积极性。

    早在2009年,最高法就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设立立案大厅或诉讼服务中心,认真做好信访接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办案人员联系、诉讼材料接转、诉讼疑问解答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机制,着重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快速化解矛盾,提高诉讼效率。

    无疑,我市17个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完成升级改造,实行一站式服务,有助于破解上述难题,为百姓打开便捷的诉讼渠道,更能让人随时了解“官司走到了哪一步”。

    但应当看到,简单的物理变化,固然能提高服务效能,但要真正做到让老百姓心里舒服,不是换几块牌子、开几个窗口那么简单。正如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所言,当前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如服务意识不强等。

    也许,大厅里读报夹、饮水机、老花镜、充电器应有尽有,可以让人不至于干等。但是,人们来诉讼服务中心,不是为了看报、喝水、充电,而是为了解决问题。正因此,只有把周到的服务放到如何缩短诉讼流程、降低诉讼成本、及早化解矛盾上,才会让百姓真正心里舒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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