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孙先生:我无照驾驶酿成事故,受害人起诉后,法院判决交强险承保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受害人5万多元,现保险公司要求我承担5万多元,保险公司能向我追偿吗?
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谢亮、任希红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人身伤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案中,法院虽然判令交强险承保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受害人5万多元,但由于此次事故是你无照驾驶造成的,你才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最终承担者,因此,在保险公司依据法院判决实际赔偿受害人之后,保险公司可以向你追偿。
律师在此提醒,醉酒、无照、服用精神药物等驾驶机动车造成事故,不仅要承担经济赔偿,而且可能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