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宜居乐活、幸福感强的,不正是那些不那么大、不那么五光十色的小城镇吗?
晚报报道,“2013中国休闲城市发展综合评价”成果发布,洛阳获得“十大最具特色休闲城市”称号,被评为“宜居休闲之都”。同列的,有名头不太大的城市,也有“文化休闲之都”北京、“时尚休闲之都”上海、“浪漫休闲之都”厦门等。
与北京、上海站上同一个领奖台,也真没啥不好意思的,因为评的既不是城市体量,也不是经济总量,而是“休闲”。
北京,首善之地,资源集中,文化设施、文化活动、文化人要多少有多少,自然“文化”;上海,商业繁荣,潮人会聚,到处都是shopping mall,肯定“时尚”。
叫我看,评“休闲”,还真是“宜居休闲”这个头衔最有意义——看文艺演出、到商场购物虽然也是休闲,但谁能天天干这些事儿呢,居住得舒服、生活得自在更实在。
洛阳是不是宜居,洛阳人最知道。人不算太多,地方不算太大,自然环境、人文资源都有优势,不用评也知道这是好地方。
如今夸一人一地好,不是时兴说“壮哉我大××”吗,可是,从“大北京”“大上海”“大武汉”“大郑州”回来的人,谁能说这些地方有多舒适、多宜居呢?
洛阳人回家,出了火车站、汽车站,走上金谷园路就觉得得劲儿——让人头昏脑涨的“大××”,哪有自家清爽宜人?而金谷园路附近,在洛阳还远算不上是让人舒服的地方呢。
问题是,城市发展的矛盾难以回避,人也不可能住下来享受就啥事也没了。城市人又少又清净当然好,但清净了交通流量就小了物流量就小了消费量就小了,一少百少城市慌了;人多了车多了桥多了楼多了,城市光鲜繁华,但污染就多了小偷小摸就多了怪事坏事就多了……
跟人聊天,总有人慷慨陈词,说哪里该架桥哪里要修路哪里应建个什么,盼洛阳成为令人骄傲的“大洛阳”,“千万不能沦为‘小县城’”。
对发展啊规划啊这些大事咱不专业,也觉得搞些必要的建设当然好,但闻言后心里总有个疑惑:“大洛阳”就好吗,“小”就不好吗?现在出个远门不算啥,我们都有感觉,让人宜居乐活、幸福感强的,不正是那些不那么大、不那么五光十色的小城镇吗?
洛阳的发展该向哪里走说不好,但所谓发展不该只是“堆”或说“扎堆”——人也扎堆,混凝土也扎堆。不管是“大”还是“小”,希望洛阳永远葆有“宜居之都”这个让人舒服的头衔,不仅在排行榜上,更在市民的生活感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