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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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1版:河 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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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洛漂族”孟浩然
脚大脸丑照样嫁
苏羊古寨古风犹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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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 月 21 日 星期    【打印】  
【娜说河洛】就这么婚了吧之
脚大脸丑照样嫁
□记者 张丽娜
    时近年关,又到剩男剩女焦灼不安的时候了。父母催婚、逼婚的火力屡屡升级,“剩斗士”招架不住,便会生出向现实屈服的想法:古人结婚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都不用见面,女的被蒙上头,就跟男的进了洞房,自此成为一条绳上的蚂蚱,不也凑合着过了吗?

    虽说没有选择是一种痛,但也好过做一个“孤魂野鬼”,没头没脑地“找感觉”。感觉这东西可遇不可求,选择太多也令人痛苦啊!

    有这种想法的,大概没有考虑到潘金莲发现老公是武大郎而非武松之后的绝望,更没想到西门庆出现之后的杀夫血案。

    其实,把古代婚姻全当成父母包办,有点儿以偏概全,任何时代都有自由恋爱的火花在闪烁。

    从春秋时期开始,每逢农历三月三,青年男女便到野外踏春,搞“万人相亲会”。那时,洛河边估计常上演“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求偶剧。男女看对了眼儿,互报姓名、地址,回头便可央告父母托人说亲。

    元宵节也是找对象的好时候,“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并不妨碍日后明媒正娶。除非碰上势利的爹娘,硬要棒打鸳鸯。

    保守男女没勇气在野外朝异性放电,也可借看亲行使民主权利。

    看亲就是相亲,老洛阳人也管它叫“见面儿”。据南宋《梦梁录》记载,相亲地点既可是女方家里,也可是花园里或湖边。男方约女方喝茶闲聊,要是相中了姑娘,就痛痛快快地把茶喝下,不然就打哈哈走人。

    女的也有自主权,小说里常提到的比武招亲、员外家小姐抛绣球招亲,就是明证。

    小姐抛绣球不是常态。通常来说,大家闺秀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男人在街上看到的美女比较有限;“见识短浅”可能也意味着没那么挑剔、容易满足,相亲的女子只要模样周正,婚事就问题不大。

    然而,脚大的闺女还是会有麻烦。古代女子要缠足,脸长得好看没用,“三寸金莲”才是傲人的资本。

    缠足习俗,一说始于隋朝,一说始于五代,一说始于宋朝,但可以确定,直到20世纪初仍在流行。

    相传,关林镇过去有一户人家,5个闺女都缠足,走起路来左摇右晃。小闺女开始缠足时,正赶上冯玉祥的“放脚队伍”。“放脚队员”把她的裹脚布高挂在竹竿上,满街吆喝,姑娘的父亲羞愤不已,因此害了一场大病:俺家闺女脚恁大,以后咋找婆家?

    这不能怨为父的瞎操心。有个待字闺中的洛阳美女对媒人说:“我脚大,夫婿是麻子我也不嫌,只要他不打我就中。”只因脚大,这个美女竟然自卑至此。

    脚大咋办?你就祈祷自己成为皇帝的闺女吧!皇帝的女儿不愁嫁,脚再大,爹爹一声令下,也能绑个状元当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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