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昨日晚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如下内容:在使用辅警中一旦出现了问题,应由公安机关承担管理责任;使用辅警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建立层级化管理和考核晋升机制,其层级与薪酬待遇挂钩,依法保障辅警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等。
众所周知,长期以来,辅警存在职权不清、保障较少、管理较乱的问题。辅警执法不规范侵害他人正当权益,辅警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荣誉感较差等报道,不时见诸报端。更有甚者,有时为了平息警民冲突,辅警往往被作为“临时工”清退,成了顶缸人、“背锅”者。《意见》的出台,无疑对规范辅警管理工作、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