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河洛评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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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7日 星期
■洛浦听风
“救护车高速免费”还要等多久
□本报特约评论员 邓海建

【新闻背景】 12月11日,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中医院派出一辆救护车从乡下接一名车祸伤者回医院。不料,救护车准备驶出乐雅高速夹江南收费站时,驾驶员和收费员却为12元过路费产生了分歧。载着伤者的救护车停车长达24分钟,最终伤者家属缴费后,救护车才驶离收费站。(12月16日《成都商报》)

任性救护车,玩命去“辩论”:为了12元钱,“辩论”24分钟,在口若悬河的司机驾驶的救护车上,有命悬一线的伤者。对此,夹江县中医院负责人回应,救护车司机停车理论确实不妥,已对当事司机进行批评教育,但同时呼吁应对救护车统一实施免费通行政策,为挽救生命争取时间。

司机较真的是人之常情,收费员恪守的是法之道理——车上有急需救援的伤者,你还要拦住收费,何异于趁火打劫?高管局相关负责人也很委屈,根据国务院及四川省相关条例,均未规定救护车可免缴道路通行费。

救护车大抵不会没事儿到高速公路上溜达。若能对它们免费,不仅提高了救援效率,也体现了高速运营方的企业社会责任感;再者说,就算高速运营方不肯让步,地方财政也完全有能力接盘或埋单。早些年有数据显示,全国10万余公里的高速公路中90%以上要收费。专家估算,全国高速公路一年收费在4000亿元以上。深圳高速、山东高速、成渝高速等企业的利润率一度超越30%,成为遥遥领先于金融、房产行业的“龙头老大”。有钱有能力,若有心有责任感,一切也就迎刃而解了。

确实没有明文规定不得对救护车收费,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收费站出于人道主义考量,偶尔会免费放行。这也是相关驾驶员停车理论的原因。

“救护车高速免费”不算新鲜的吁求,不少地方甚至早已实施。1998年出台的《广东省公路收费站管理办法》将正在执行公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医院救护车等纳入了免缴通行费的行列。此外,黑龙江省和北京市先后发布通知,对正在执行紧急任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120救护车减免通行费。可见,免费不免费,非不行也,实不愿也。善待生命,不妨从给救护车“减负”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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