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地说,关于讨薪的报道已经不算是什么新闻了。尤其到了年终岁尾,类似农民工为讨薪爬上楼顶、爬上脚手架以死抗争的消息屡见报端。年年岁岁事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这篇报道与众不同的是,这次被逼上脚手架的却是赖薪的包工头。农民工辛辛苦苦干了大半年,可遇见黑心的老板和单位,就是拿不到应得的劳动报酬,这就不可避免地让讨薪悲剧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
要避免讨薪现象出现,必须多管齐下。第一,要建立一套农民工讨薪责任追究机制。凡是发生讨薪悲剧的地方,就应当追究当地劳动部门的责任,与其绩效考核挂钩。第二,应逐步实现农民工工资统筹发放,就是让劳动部门直接发放。令人欣慰的是,日前,省建设厅《关于实施省管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通知》规定,建设项目在3亿元以下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分别按工程中标价的0.75%存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建设项目在3亿元以上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分别按工程中标价的0.5%存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在招投标结束后10日内,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将保障金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否则,不予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第三,有关部门应主动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救助,真正建立起“绿色通道”。第四,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和教育,强化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新的《劳动合同法》今年1月1日已经实施,农民工兄弟也应该学习法律法规,善于用法律这把“保护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让这样的悲剧再次上演。
(凡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