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声中旧岁除。洛阳市民今年可以享受到燃放爆竹的欢乐了,从腊月二十二至正月十六,市民可以从我市361个烟花爆竹零售点选购烟花爆竹来“过瘾”了。(本报29日A4版报道)
由“禁放”改“限放”顺应了民心民意,可以增添更多的节日气息,但也增加了过年的安全隐患。每年,全国各地都有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伤亡事故,给家庭带来痛苦,使国民经济的发展蒙受损失。据报道,去年春节是北京“禁放”改“限放”的第二年,虽然除夕夜北京市启动超常规巡逻方案,仍有125人因不规范燃放烟花爆竹伤亡。福州市去年元宵节当日,扑灭火灾26起,其中20起火灾直接或间接由燃放烟花爆竹导致。
在居民楼内燃放、燃放后不及时清理垃圾,在车站、影院等人流密集场所燃放……这些行为与我们的和谐春节不相符,是应该摈弃的燃放方式。
今年是洛阳“禁放”改“限放”的第一年,我们在享受燃放烟花爆竹的快乐的同时,一定要文明燃放,严格遵照《洛阳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来燃放烟花爆竹,这样既保证了自身安全,也为他人创造了安全的环境。 (任永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