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人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今年,是我市烟花爆竹由“禁放”改“限放”的第一年,从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市民可燃放烟花爆竹。1月30日,农历“小年”,市民迎来限放首日,然而这天烟花绽放的也并不都是美丽。
下班路上,“冲天炮”飞到眼前
1月30日20时02分,李女士骑着自行车回家,骑至老城西关九龙鼎东边的桥上时,看到10米开外有三个10岁左右的孩子正在放“冲天炮”,随着孩子们的惊喜叫声,“嗖”的一声,“冲天炮”升空炸响。李女士没有在意,继续骑行,准备穿越马路时,一个点燃的“冲天炮”突然冲到她左眼部位,“啪”的一声炸响。李女士从自行车上掉了下来,左眼一阵阵热辣辣的麻,无法睁开。
数十秒后,李女士缓过劲儿,发现受伤的左眼流出了鲜血,而那群孩子已经不知去向。在家人的陪同下,李女士前往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医生连连称庆幸,李女士只是左眼下方2厘米处受伤,缝合了2针,视力没有受到太大影响,如果鞭炮恰好炸到眼球,后果不堪设想。
街头吃饭,鞭炮飞耳畔
1月30日20时52分,王女士正在道北面粉厂对面一家露天小摊吃饭,四五米外的马路对面,一名中年男子正带着孩子放鞭炮,这种鞭炮在空中“噼里啪啦”震天响。
王女士坐下不到20分钟,正低头吃饭时,突然右耳一声“砰”的巨响,吓得她一怔,筷子都掉到了地上,紧接着耳边又阵阵“轰鸣”。这时候,小摊老板大声告诉她,是对面那名男子放的鞭炮飞了过来,鞭炮在她耳朵旁边炸响了。
王女士急忙找到那名男子,起初对方不“认账”,出警民警赶来调解之后,对方才承认刚才鞭炮的“失常”表演。男子告诉民警,很久没有放鞭炮了,为了让自家的孩子高兴,就冒然在街头放炮。10多分钟后,王女士的听力渐渐恢复,也没有了轰鸣声,她见那名男子认错态度诚恳,也不愿再深究了。
据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统计,1月30日的一天时间里,因放鞭炮而引发的纠纷有5起,虽然没有重大伤害,可是,由于放炮地点、方式的不当,也让一些人节前因鞭炮而烦恼不已。
在该中心工作了多年的一名民警说,在没有“禁放”之前,每年春节期间,他们都会接到大量鞭炮惹祸的事。如今,为了让春节更有“年味儿”,鞭炮由“禁”改“限”,市民放炮更应遵循有关规定,限时限地小心放炮,避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愿大家一起过个平安、吉祥的春节。
(线索提供者为 梅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