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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版:洛阳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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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半路加价 乘客意见颇大
“试客”:潇洒背后有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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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2 月 15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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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半路加价 乘客意见颇大
  本报讯(记者 刘黄周)车站售出的票价为40元,而乘客持票乘车却遭遇车主半路加价10元,车主的理由是“由国道改行高速公路”,若乘客不加钱就退票下车。这样的行为引起了乘客的不满。    

  小连是山西晋城人,2月10日,她乘坐长途客车从晋城返洛上班。在站内以每张40元的价格买了票,可检票上车后不久,车主就在出站前称因改路线要额外加价,并说该车是当日最后一班。

  该车驶出车站后不久,售票员向乘客收钱,每人10元。小连觉得这样的“半路行为”不应该,即使要加价,也应该得到管理部门的同意。他提出的“出据票据并写明收费项目的”要求遭到拒绝,售票员称这是“规矩”,若乘客不交钱就退票下车。

  记者与该车所属的市一运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称,原则上不允许客车随意加价,但客车上路后归市运管处管理,乘客可与车主理论,若无果可向市运管处投诉。为了不耽误行程,小连再度与售票员协商并达成“到洛阳站再行商讨”的协议。

  随后,该车沿高速公路行驶,到济源后改行国道。该车到洛阳后,司机不等小连下车,就要求他先交钱。但在小连的一再坚持和其他乘客的反对下,司机才开门放行并协同小连来到值班室理论。该站一名值班人员说,虽然该车属他们管理,但此车票在晋城车站发售,他们无权处理,需双方协商解决。可纠纷双方对此并不满意,于是该值班人员又请示其他工作人员,随后称车主若有特殊情况要加价,须请车站管理人员与乘客协商,车主无权私自加价。如此,司机和售票员才悻然离去。

  这样的“半路行为”并非个案,小连也只是相对幸运的一个。据了解,就洛阳至晋城这段线路而言,司机半路加价时有发生,从5元到10元不等,理由同上,但也有“收了钱不改道,或改一半道”的现象。既然如此,那么运输公司和运管部门该不该管?该如何管理?市一运集团公司的态度已经比较明朗:“原则上不允许加价,但双方可在站内协商。”市运管处一姓杨的工作人员说,司机遇特殊情况想加价,须得到乘客同意。若双方协商好了,可在路上加价,因为司机有在路上卖票的权利。具体可加多少,运管部门并没有详细规定。

  对半路加价的行为并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到底加多少,怎么加都寄托在协商上。换句话说,在协商时乘客并无优势可言,如果协商无果,乘客的下场可能就是半路下车。再说,司机所收取的额外费用是不是刚好补足改道的相关费用,还是另有节余?乘客无从知晓。还有,这部分费用是不是应该完全由乘客负担?该怎么负担?这些问题都需要相关部门予以考虑。在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管理部门不能也不应该对此“袖手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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