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春节期间可以“限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后,人们在欢快和热烈的气氛中更真切地品尝到了浓浓的传统年味,除了有被炸伤的个案报道外,全市没有一起火情发生。这是有关部门措施得力,全体市民全力响应和支持的结果。(本报连续报道)
过完元宵节,整个春节大戏就算落下了帷幕。学校开学了,商店营业了,人们的生活和心情都恢复了平静,春节期间允许在市区内设置的烟花爆竹销售点也被撤掉了。
笔者在本人居住的闹市区注意到,正月十六过后,每日凌晨,时不时仍可听到零星、短时间的鞭炮声,这些鞭炮声尽管不同于春节期间的接连不断、震耳欲聋,但人们毫无提防,扰民不轻。
笔者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对违反规定者除批评教育外,还要严肃处理。此外,虚心借鉴外地经验,不断完善管理措施。比如,北京市在“限放”时间一过,就马上宣传号召和动员组织家家户户,甚至销售商上缴剩余的烟花爆竹,或集中销毁,或集中妥善安置。这应该是一个消除隐患的好办法。
(地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