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图 仁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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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向社会征求意见;《关于规范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机动车辆保险电销专用产品销售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相继发布;“财产保险公司承保理赔信息”实现网络全查询……第三季度,保险行业规范化步伐明显加快。同时,保险业“十二五”规划工作会议勾勒出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的广阔前景。
新规密集发布
10月1日起,《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此前,市保险业协会秘书长陈凡柱接受采访时说,为保障投保人等主体的合法权益,该办法对保险业务转让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受让方保险公司依照原保险合同,继受转让方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负有的义务。转让方保险公司须就转让相关事宜书面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并须征得其同意。
按照保监会通知要求,8月1日开始,广大投保人只需轻点鼠标,就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官网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的“财产保险公司承保理赔信息查询”查询到车险、意外险等财产保险的投保详细情况。
将于明年1月起施行的《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上月发布——保险中介网销门槛提高: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险中介公司。业内人士分析,新规意味着很多小型保险中介将被排除在网销门槛之外。
7月初,旨在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关于规范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出现在中国保监会网站上。市保协会负责人解读称,该通知再次明确“10天犹豫期内全额退保”、“佣金支付‘挂钩’服务品质”等。
车险要求更细
9月23日到10月10日,《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该通知提出,符合条件的优质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保险单最显著的位置用特殊字体加注‘责任免除特别提示’,并需投保人手书相关文字、签名。”一位保险公司的高管说,为促进机动车辆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很有必要针对市场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制度层面上更好地解决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
9月19日,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机动车辆保险电销专用产品销售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严禁委托保险中介机构代理销售电销专用产品,严禁向保险中介机构支付电销业务手续费。对于使用同一个电话号码为多辆机动车投保的情况,要迅速甄别并根据违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