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那年初冬的一天,经人介绍,我去相亲。听媒人说,小伙子和我是老乡,也在洛阳上班,大我4岁,人很好。
见面当天中午,他骑着自行车在我单位门口等我。看他第一眼,我的心凉了半截。我喜欢健康、阳刚、拥有麦色肌肤的男人。而他又瘦又高,像旗杆似的不说,还白里透红,比女人还女人。
我想离开,但感觉不礼貌,就边走边敷衍着他。他说骑车载我,我不让。他说请我吃饭,我不去。好在离我住的地方近,分开后,我长舒一口气。心想如果媒人问起,我就说不合适。
没想到,下午我快下班时,他又来了。当时我在家电市场卖冰箱,店外的货堆了很多,正当我费力往店里搬货时,他来帮我了。为了表示感谢,我同意和他一起去吃饭。心想,结账时我掏钱,相亲不成,但不能欠人家人情。
菜刚上好,过来一个脏兮兮的乞丐。我急忙挪了挪凳子,怕乞丐蹭住我。他却端起还未动筷子的面,倒进乞丐的碗里,又掏出五块钱给了他。那一刻,他的善良打动了我。席间交谈,我感觉他为人诚实正直,对我也特别照顾。饭罢,我去结账,得知他在我上洗手间时结过了。
当天晚上,一朵花在我心里绽放了。
那天是11月9日,农历十六。我们结婚后婆婆说,9代表长久,16代表顺利。如今我们儿女双全,他对我一如既往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