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里参加义务抢险670余次,成功救助伤员600多人,“编外交警”洛阳农民亢社欣,实至名归,高票当选“温暖2007河南十大爱心人物”。(本报昨日A2版报道)不过,笔者倒觉得“温暖”之外还缺了点什么。
13年里,老亢抢险670余次,救助伤者600多人,其中30余人被他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平均每个月个人义务抢险近5次、成功救助伤者4人,每年从死神手里抢回近3条鲜活的生命,这些足显车祸之频,伤者之众,老亢家门口这一路段实属交通事故高发区域——是交通标志不清,是交通设施设置不科学,抑或道路自身设计存在缺陷……如果这些从第一起事故、第一名伤者出现时就进行了认真纠正,也许就没有第670次抢险、第600名伤者——正是有关职责部门的“缺位”和冷漠,使得老亢这位农民“越位”成功并荣膺“温暖2007河南十大爱心人物”。
爱心事业,作为一种主动、愉悦的利他行为,同时也是无序的、不稳定的,仅仅是社会和谐的“维生素”,产生的社会救助能量非常有限,只是也只能是社会前进的有益补充,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仅靠一人之温暖,太微弱了,也过于悲壮了。善良的人们有理由担心再有热度的“温暖”爱心也有“冷却”的时候……
不知还有多少事故在等待着老亢的爱心去“温暖”?老亢还得忙到几时? (木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