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缘由 西工区冯女士说,她的朋友十几年前收养了一个孩子,如今孩子已经20多岁了,早已落户。她想帮朋友问一下,这个孩子能否像其他子女一样继承财产?
记者跑腿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侯丽娜律师认为,凡当事人能够证实双方确实共同生活了多年,并以父母子女相称,建立了事实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且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已解除,就可认定为事实收养关系。
如果冯女士的朋友同被收养的孩子之间形成了事实收养关系,依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养子女是指因收养关系成立,而被人收养的孩子。所以,养子女也为养父母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见习记者 戚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