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胡女士
被投诉方:河南美斯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投诉缘由:去年7月,胡女士看到美斯迪装饰公司刊登的“先装修后付款”广告后,与其签订了委托装修合同,合同规定装修时间为60天。工程开工后,鉴于购买原材料等支出较大,她也未计较该不该后付款的问题,先后将5.5万元款项交给对方。
后来安装灯具时,双方出现了分歧:原本说好让胡女士挑选灯具后再进行安装,对方却“先斩后奏”,结果胡女士发现存在灯具与房间不协调、报价远高出市场价等问题。她还发现,施工的各种报价中有些不该她出的费用如安装空调“打洞费”,都算到了自己的头上。当对方要求她再付6800元安装暖气、橱柜时,她拒绝付款,并要求对方按照“先装修后付款”的承诺,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再结账。
双方僵持不下,工程停工至今。
维权过程:洛北工商所执法人员与胡女士赶到美斯迪装饰公司。该公司经理、设计师解释说,“先装修后付款”实际上“是一种宣传口号”,“不是不付款,主材料费还是得先支付,干一项结算一项”,有些用具他们只是“代购”,“业主必须先付款再安装,也就是必须再交6800元施工才能继续进行”。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美斯迪装饰公司的广告涉嫌误导消费者,责任应由其承担。经反复调解,该公司承诺尽快恢复施工,待一切完工验收合格后再予结算。
工商提醒:消费者与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应尽量考虑周全,有些费用要当时说清,以免施工时遭到不公正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