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13版:今日时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公家禁放“开门炮”,好!
每周高论
政协委员成“救星”说明点啥?
获奖者的“淡定”与主办方的“心酸”
“立功的可能”是神马轻判理由?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下一篇4  
2011 年 1 月 31 日 星期    【打印】  
今日视点
公家禁放“开门炮”,好!
□杨凤霞
  【新闻背景】 沈阳市纪委要求今年5000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禁放“开门炮”。春节长假后上班第一天,该市市民如果看到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放“开门炮”,可以向纪委进行举报。(1月30日新华网)

  居民过年的时候燃放鞭炮可以说是民俗,是过年的一种需求。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燃放“开门炮”,想想就有些可笑了吧。

  燃放“开门炮”会造成浪费。据说,沈阳市这5000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如果每家平均花2000元购买鞭炮,就浪费资金1000万元。另外,放鞭炮时乌烟瘴气,还会造成环境污染;各机关单位多在马路上或马路边放“开门炮”,机动车和居民经过只能绕着走,由此引发的扰民和不安全等问题也很突出。

  除了上述问题可以得到解决外,这项禁放“开门炮”的规定还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近年来,“开门炮”可以说是越放越响了,如果党政机关能够带头“禁放”的话,社会上的其他单位燃放“开门炮”的情况是不是也会越来越少呢——终归来说,“开门炮”并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其实,在春节期间,我们的政府部门应该做的事情很多。政府部门做出一点努力,群众就会得到很多便利。正如有的市民说的那样:“踏踏实实为百姓办事,才是正道;想借开门炮来给自己添彩,没有用。”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