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冯先生
投诉缘由:5月,冯先生在洛阳中央百货花花公子专柜花718元购买了一双该品牌的棕色皮凉鞋。后来,他发现该鞋左脚右侧连接处的一小块漆皮颜色出现异样。冯先生认为是皮鞋自身质量原因造成的断面,由于该鞋尚处于“三包”有效期内,冯先生要求店方掉换,却遭店方拒绝。
维权过程:15日上午,在市工商局西工分局小街工商所执法人员和记者的陪同下,冯先生与鞋店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店方再次查看皮鞋后认定,冯先生皮鞋颜色异样并非由断面造成,属正常磨损,该鞋不存在质量问题。然而冯先生坚持是质量问题造成的断面,最终经过多方协调,店方同意为冯先生掉换。
小街工商所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根据相关规定,皮鞋“三包”有效期为3个月,在此期间,消费者凭发票或“三包”凭证修理、换货、退货。自销售之日起7日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要求退货,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鞋款;自销售之日起15日内出现质量问题,由销售者负责修理或换货。消费者一定要保管好购物凭证并留心“三包”有效期内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