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日前,市落实办召开集中治理“中梗阻”问题百日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对1个多月来“中梗阻”问题治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提出实名举报属实者,最高可获奖2000元。(见本报11日A02版报道)
鼓励实名举报,目的是保障举报信息的真实性,提高调查办案的效率,也让造谣诽谤者无处藏身。为鼓励实名举报,中纪委、监察部今年1月9日曾表示“实名举报优先办理”。
但一提实名举报,人们难免想到打击报复,进而对实名举报心存戒备。据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材料显示,在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约有70%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
在现实中,实名举报者大多因个人利益受到侵害,为寻求公平而进行实名举报。那么,我们应当创造一种条件:在公共利益受到影响时,也有一些人敢于站出来。因此,治理“中梗阻”问题,唤起更多人实名举报的勇气和热情,就要有严密的“线人”保护制度做后盾。
有人将实名举报比成蹦极——只有确定绑在脚上的绳子绝对安全,才有勇气跳;如果脚上绑的是一根头发丝,谁还敢跳?
绳子就是保护实名举报的制度,这比奖励更有效。切实保护实名举报者,除了保证其不受打击报复,重要的是对举报内容进行彻查。
既然敢实名举报,举报者便愿负法律责任,并可能掌握了相当一部分事实和证据。因此,一查到底,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公布,让违规者、作恶者受到严惩,才能真正消除实名举报者的风险,也才能让人们对实名举报制度产生信赖并抱有更大希望。
只有真奖励、真保护、真查证,公众才会勇敢地站出来,而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实名举报敬而远之。